徐州市卫生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公告

    加强节日食品卫生意识 谨防食物中毒发生

    元月29日,市卫生局向广大消费者和各餐饮单位发出节日期间安全警示,提醒群众加强节日卫生意识,谨防食物中毒,让广大市民渡过祥和节日。

   公告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安全消费,外出就餐要选择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合法经营的餐饮单位,不要光顾无证照的大排档或食品摊贩;应选择食品卫生等级高、供餐规模适当的餐饮单位。在就餐过程中,消费者不要吃违禁食品,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,慎食烧卤熟食、冷荤凉菜等。

   公告提示群众:在外就餐如发生食物安全问题,应注意按照以下要求妥善处理:1、保留剩余食品,使其维持原状,并与餐饮单位交涉; 2、收集消费单据、发票等有关证据,如已造成健康问题,应及时就诊,并保存病历卡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;3、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,为避免因时间拖延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,应立即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投诉举报,以便得到及时调查。

   公告要求各餐饮单位要确保食品安全,各餐饮单位应根据实际供应能力,安排年夜饭供应量,切忌超负荷供应,尤其是分场次供应年夜饭的单位;严格控制好各种原料的进货渠道,做好索证登记工作。不得采购、加工和供应有毒、有害和变质的食品;严格遵守食品加工的操作程序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,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餐具、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,使用前必须洗净、消毒,保持清洁;各餐饮单位在加工食品过程中,要及时做好食品留样,样品在冰箱保留48小时。对发生的疑似食物中毒,要及时向辖区内卫生监督机构报告。

   公告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、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预警和应急准备工作,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巡查,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超范围、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,强化大型聚餐活动的申报登记制度,充分发挥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的作用,指导群众科学烹调、合理膳食,确保食品卫生,并在大型聚餐活动前,及时进行技术指导,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