沛县“四个到位”加强学校食品安全

为保护学校师生食品安全和身心健康,近日,沛县教育部门要求学校“四个到位”,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。

一是责任意识认识到位。强化“校长第一责任人意识”,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考核内容,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,明确对玩忽职守、疏于管理,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,或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,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。

二是校内食堂管理到位。完善学校食堂管理模式,要求学校食堂逐步自营,按规范操作,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和食品留样制度,全面建立进货验收台帐记录,确保进货索票、索证率达100%。学校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,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,并定期参加健康知识培训,对新录用人员,坚持先持证、后上岗的原则,杜绝先上岗后取证的做法。

三是校内食品放心店建设到位。严禁校内食品经营店无照经营、超范围经营以及销售过期变质、有毒有害、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。对承包经营者,学校有义务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,并加强监管,要求商店必须100%建立食品进货验收台帐记录和采购索证索票;要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;要经常检查商店是否存在霉变、超保质期、无产址、产名、生产日期的“三无”食品。

四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到位。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,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年不少于4课时,班级每学期板报不少于4期,为学生提供食品安全的宣传、教育,加强学生的法制意识,提高学生的防护能力,引导学生科学饮食、健康消费。